本院陽明院區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使具重症風險因子且有使用Paxlovid口服抗病毒藥物需求之輕中症COVID-19確診病人及時獲得治療,開放符合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條件之COVID-19確診者,可由親友代為看診,以評估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 符合口服抗病毒藥物用藥條件之COVID-19確診者,可由非居家隔離中的親友需持下列資料,至感染科、胸腔內科(防疫門診)掛號就醫。確診者之健保卡出示確診證明(包含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或同時顯示身分證字號的健保快易通檢驗結果頁面截圖等)。代理看診者填寫治療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