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111年5月11日臺北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317 次會議決議(第三點)辦理。二、現行由衛生福利部核准之快篩試劑製造及輸入廠商名單可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首頁:www.fda.gov.tw>業務專區>醫療器材>COVID-19 防疫醫材專區,供各需要之企業查詢採購。三、檢附「111年4月22日起強化第3劑疫苗接種規範對象」相關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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