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體育局徵才項目明細職系 無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預估缺)官職等 280薪點(薪點折合率129.7,約新台幣3萬6,316元)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性別 不拘機關類型 行政機關刊載期間 111年8月12日至111年8月31日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2.具體育業務相關背景經驗者。工作項目 1.基層訓練站相關法規修訂業務。2.基層訓練站訪視業務規劃及綜整業務。3.基層訓練站資料彙整及會議召開。4.基層訓練站申請評比、考核及補助相關事宜。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連絡方式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自傳、學經歷證件等影本各1份,於111年8 月31日(星期三)前郵寄或親送至本局競技運動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6樓)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競技運動科約僱人員』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email protected]。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並以遞補相同職務列等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準;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應徵者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3.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4.相關詢問請逕洽本局競技運動科李股長(02-25702330轉分機6612)。5.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備註 1.本職缺係代理111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文教職系缺額,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惟代理原因消失,即予解雇。2.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萬6,316元。